为照顾本市弱势家庭,遂创新开办“弱势家户微型保险”,纳入领有低收入户家庭、中低收入户家庭、特殊境遇家庭、领有儿童少年生活扶助家庭、弱势家庭儿童及少年紧急生活扶助、领有身心障碍者生活补助之家庭,加强保障共计6类弱势家户,为家中之主要家计负担者投保微型保险,保费由市府全额支付,以扶持弱势家庭受扶助者发生意外事故致身故、失能时,最高可领取30万元理赔金,避免意外风险使家庭陷入经济困顿,替弱势家户撑起保护伞。

被保险人六类弱势家庭16岁以上至65岁以内之主要家计负担者投保,每户以1人为限(家户人口若无16岁以上至65岁以下之对象,采专案处理,投保年龄放宽至未满80岁。)

投保内容:为意外伤害事故保险,投保金额以最高额度新台币30万元,举凡非因疾病引起的外来突发事故,例如:交通意外、火灾、溺水等均属之。

理赔内容:

意外身故保险金:依保险契约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每位被保险人新台币30万元整。

意外失能保险金:符合失能等级11级79项失能程度之一者,给付失能保险金。

受益对象:失能保险金以被保险人为受益对象,身故保险金以福利申请表上指定之受益人(限父母、配偶、子女或兄弟姊妹等法定继承人)为受益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