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3月,间苯二酚就曾因其“内分泌干扰特性(第57(f)条-人类健康)”被ECHA列入第23批评议物质,而在2020年6月公布的SVHC清单,因成员国委员会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所以没有将间苯二酚正式纳入SVHC清单。此次就其内分泌干扰特性,间苯二酚再次成为SVHC评议物质,并被提议于2021年第四季度作为第26批列入SVHC清单。
SVHC清单每年更新两次,随着SVHC清单的不断更新,企业面临的管控要求越来越多。企业需提高自己产品的风险意识,在物质列入SVHC清单后六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需要完成物品中的SVHC通报。自2021年1月5日起,物品供应商需向ECHA提交物品中所含SVHC的相关信息的SCIP通报。建议企业及早对供应链展开调查,以从容应对法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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