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下发2017年第二批一般债券转贷资金。建邺区财政局加快推进相关工作,于11月底前完成了相关债券资金的拨付任务。 一是妥善安排债券资金。严格按照2017年建邺区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分配方案,将政府债券资金用于偿还政府债务本金,不得用于支付利息、经常性支出和新项目支出,也不得用于偿还应由企事业单位等自身收益偿还的债务。 二是严格债券资金管理。区财政、存量债务债权人、债务人、有关主管部门共同签订“四方协议”,置换债券资金由区财政直接拨付至债权人,新增债券资金拨付至建邺区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平台,统筹管理。 三是及时纳入预算管理。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加强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事先、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管理,防范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