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为规范展会临时用篷房的建设,满足使用功能,技术可靠、安全适用、经济合理、保证工程质量及使用安全,制定本规程。

1.2本标准适用于展会项目中临时用房采用的单体跨度不大于40m的单层篷房的设计、制造、安装及使用与维护。当单体跨度大于40m,或高度超过2层(含2层)及有特殊要求时应组织专家进行安全性论证。

1.3临时篷房的应用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满足现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要求。

可重复使用的、活动的、封闭或打开的临时安装结构建筑,由支撑结构与围护结构组成。

篷房各面的围挡物,如墙体、屋面、门窗等。

由高强度的织物基材和聚合物涂层构成的复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