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八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 [2022] 7号),表示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六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 [2021] 9号),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六次排除延期清单于2022年6月30日到期。 阅读文章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于2月26日发出公告(税委会公告 [2021] 2号),表示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 [2020] 3号),第二批对美国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于2021年2月27日到期。 阅读文章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的公告》(税委会公告 [2019] 2号),经国务院批准,于5月12日公布第二批对美国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自2020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18日,不再加征中国为反制美国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对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予以退还,相关进口企业应自排除清单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按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 阅读文章

香港贸发局香港国际春季灯饰展2023(实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