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完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浙返浙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请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对本单位1月1日以来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见附件2)旅居史人员进行一次主动排查,争取第一时间掌握人员动态,及时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尽可能减少相关人员接触范围。排查结果请于1月15日17时前通过钉钉上报人事处(见附件3,排查结果为无也需报告)。从即日起,各单位如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根据疫情更新)来浙返浙人员,要第一时间上报(见附件4),并落实好相关健康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