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结合北区6县市(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园市、新竹县、新竹市)之应变能量,支援处理重大水污染事件,并纳入民间专业机构资源,以使污染事件能即时有效控制及清除,因此新北市政府环境保护局依据行政院环境保护署订定之“水污染事件紧急应变联防体系作业要点”,办理“110年度北区水体污染事件紧急应变民间机构协力处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于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时,协助管辖机关即时依水污染事件紧急应变处理作业要点规定,成立紧急应变中心,协调处理紧急应变作业,并适时启动应变联防体系共同处理污染事件。
期末报告 3.110年度北区水体污染事件紧急应变民间机构协力处理计划成果报告(摘录).pdf 0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