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章程》、《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四届七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成立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服务型制造分会(以下简称“分会”)。定于12月26日在北京召开成立大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3.选举理事单位;选举理事长、副理事长;聘任秘书长、副秘书长;成立分会专家委员会,聘任专家委员会委员;
4.理事长、分会专家委员会和成员单位代表发言;
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领导;分会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相关媒体人员。
1.《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服务型制造分会工作条例》为拟定的草案,请各成员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并填写《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服务型制造分会工作条例》修改意见回执表后传至我会;
2.参会回执请于12月18日下午5点前反馈至我会。
3.本次会议住宿自理;如需住宿,请预先在回执中注明并传真至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