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阿里巴巴集团业务的高速发展,阿里巴巴拟与公司在未来一定时间合作建设数据中心。此次需求意向函涉及数据中心项目自开工之日起18个月内交付,上述意向项目全部完成并投入运营后,公司在运营期限内,通过向阿里巴巴收取数据中心服务费获取收入。上述意向项目完成并投入运营后,在运营期限内,预计数据中心服务费(不含电力服务费)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4.4亿元。
数据港方面表示,目前公司尚未完成意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评估,且项目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根据公司业务模式,数据中心项目需先期资金投入,对公司未来一定时间内可能产生较大的资金压力。
此外,此次需求意向函为阿里巴巴向数据港发出的未来一定时间内的意向性需求,目前该需求仅为阿里巴巴单方面意向要约,数据港尚未与其签订正式《合作备忘录》或《数据中心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