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传播被打印、绘制或投射出来。这些载体均以一种静止的方式呈现出想要传达的信息。这绝非**讲述故事的方式,因为观众与故事之间没有互动,而且也无法立即对故事产生一种直观的感受。影片就不同了。影片既是载体又是故事。和其他媒介不同,它能使观众对故事产生一种直接的感受。这就是为什么Blackspace的“动态设计”不是一个部门。我们总是在影片里思考。

对我们而言,影片不再是剪辑或“播放”。我们在现实空间和虚拟空间交融的边界区域实验:例如在旗舰店中,通过智能手机、社交媒体、互联网等渠道,或通过增强现实眼镜,作为全息图或在VR(虚拟现实)里。我们从不拘泥于一种模式。我们总是有所突破。

正是这一点使其成为数字时代最强大的品牌通用媒介。因为它连接了观众和品牌、现实世界和虚拟空间。借助影片,我们就可以创造一个没有边界的真正的完整体验。

“人与品牌之间的互动”系列讲座和访谈(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