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纪委县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七)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3日16时51分 作者:佚名 来源:元阳县纪委县监委 编辑:中级管理员 阅读次数:1019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元阳县纪委县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交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现将2名党员干部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白永,中共党员,元阳县民族医院职工,2021年11月2日21:15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李文明,中共党员,元阳县黄草岭中学校长,2021年11月2日21:19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