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申请人听到杰出人才这个词后立马信心不足,看到移民法第一条 “提供获得诺贝尔奖或类似级别的国际大奖项证明”时,就认定自己不合格而放弃申请。其实,美国的杰出人才移民的适用范围很广,只要您是某个行业,某个领域里的领军人物,您就可以提出申请。
回顾我们的成功案例,有运动员,科学家,艺术家,也有中医理疗师,厨师,调酒师,广告设计师,摄影师,电影导演,芭蕾舞者,歌星,影星,民间艺术大师等各式各样的人物,迄今为止,没有一位诺贝尔奖获得者。
美国移民法对杰出人才的衡量是有标准的,申请人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等领域里具有杰出的能力,得到广泛认可,取得很高成就,并且享有国家级或国际性的声誉与成就,并且申请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杰出能力与成就。
这句话咋看起来挺抽象,用什么来衡量所谓的成就?新的移民法给出了两个标准:
一、申请人是否曾经获得过一项或一项以上的重大国际知名奖励。
什么算是重大国际知名奖励?移民法并没有特意指定,一般来说,诺贝尔奖、奥斯卡奖、奥运会世锦赛奖牌或奖杯,或国际重大发明创造,均可视为重大国际知名奖励。
没有获得过重大国际知名大奖怎么办?,如果申请人只需符合移民法规定的以下十条标准中的任意三条,也可以申请杰出人才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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