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龄在35岁以上,尤其是老年妇女,无婚姻史者;

2、未生育或初次生产的年龄在30岁以上;

3、月经初潮年龄小于12岁,或绝经年龄晚;

4、有家族史,良性肿瘤史,乳腺增生史;

5、长期多次或一次大剂量X线照射史,电子辐射史;

6、长期的精神压抑或剧烈精神刺激;

在日常生活中,乳腺癌的高发人群在上述六项中多项相关因素的长期反复刺激,接受了超量的致癌因素的作用,患上的。

综合上述6项高危人群,可以归纳下面四个方面的危险因素:

流行病学表明:年龄、月经、婚姻、生育、哺乳等状况与乳腺癌的发生密切相关,说明内分泌激素的水平及活性在发生中起重要作用。

乳腺癌病人的亲属罹患的危险性是正常人群的4-9倍,亲属患病的年龄愈小,危险性愈大。

既往有良性乳腺疾病史可使以后患乳腺癌的危险性增加,特别是乳腺增生病中的非典型增生病发生的危险性是正常人群的4-6倍。

环境、精神、肥胖和高脂肪饮食,电离辐射及化学制品等等,均与的发生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有家族史,良性肿瘤史,乳腺增生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