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107年03月05日台教国署高字第1070015854B号令修正之“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补助高级中等学校专业群科专任教师赴公民营机构研习或研究作业要点”办理。

二、111年度全国高级中等学校专业群科专任教师赴公民营机构研习或研究寒假梯次,自即日起开放报名至111年01月04日(星期二)23时59分止截止报名。

三、报名活动重要日程时间如下:

(二)报名系统于111年01月04日(星期二)23时59分截止报名,报名教师务必按确认送出,并于”已报名课程查询”内看到报名梯次,才算报名完成,报名成功不代表录取该研习。每位教师最多可报名5个研习梯次,研习需全程参加,请务必注意开课时间是否重复,审慎决定报名次序,报名系统操作流程请至档案下载区下载“110年度系统操作手册”,并详阅说明。

五、111年01月20日(星期四)后若因故未能全程参加研习者,请录取教师于研习起始日前完成请假手续,请假流程如下:

(一)电话通知该梯次承办学校。

(二)填写请假单(档案下载区下载)完成校内核章后,挂号径寄至该梯次承办学校(邮戳为凭)。

(三)完成上述两项请假手续后,将暂停报名资格一年,未完成请假手续一律以缺席论,暂停报名资格二年。

六、本梯次办理深度研习(10天以上),由各承办学校统一安排膳食、住宿,请先致电各梯次承办学校确认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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