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骑车滑手机一定被罚吗?“手持”如何定义?

为了行车安全,开车不要使用手机,不过许多人还是会在等红灯时,拿出手机看个时间、回个讯息等等,不过等红灯期间还是属于“行驶”范畴,所以等红灯还是不要使用手机。但用手机有两种,一种是用手拿着滑;另一种则是用手机放在手机架上,单纯用手指滑手机,这两种使用手机的方式,会影响是否受罚吗?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1条之1第1项、第2项规定:“Ⅰ汽车驾驶人于行驶道路时,以手持方式使用移动电话、电脑或其他相类功能装置进行拨接、通话、数据通讯或其他有碍驾驶安全之行为者,处新台币三千元罚锾。Ⅱ机车驾驶人行驶于道路时,以手持方式使用移动电话、电脑或其他相类功能装置进行拨接、通话、数据通讯或其他有碍驾驶安全之行为者,处新台币一千元罚锾。”

法规对于行车使用移动电话的开罚要件,系以“手持”移动电话为必要,而“手持”的文义解释,就是用手拿着手机,如手机放在手机架上,即不符“手持”要件,即不能迳以开罚。例如像等红灯时,若使用放在手机架上的手机,并不会违法。

不过我们也可以看到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1条之1,定有处罚的概括条款,若有其他“有碍驾驶安全之行为”,仍可处罚。

所以虽然用手机架滑手机不符合“手持”要件,但如果驾驶在行驶过程中,继续滑架在手机架上的手机,显然更容易分心,也是有碍驾驶安全的行为,所以并非不会被罚。不过警察在执法时,的确还是抓等红灯的驾驶较为方便,这种行驶中的状况,事实上也不好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