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参赛单位的11月用电量较去年同期均有所上升,成绩最优异的10名参赛单位为“科研大楼北二十二座”(N22)、“人文社科楼”(E21)、
11月份节省最多用电量的学院是“社会科学学院及人文学院”(E21),节省的用电量达10202度电(kWh)。
“学生活动中心、法学院及教育学院”(E31、E32及E33)、“澳门大学伍宜孙图书馆及大学展馆”(E1及 E2)及“工商管理学院”(E22)于11月分别实施了14项、11项及9项节能措施,当中包括关掉不需要使用的灯、下班前关掉电脑、空调温度设定为25度、使用空调时保持门窗关闭、以自然风或电风扇取代冷气等。
11月表现**的书院为“吕志和书院”(W22),节省用电量百分比达1.83%。
以下图表及数据为各参赛单位11月份的具体表现。
(有关奖励可用作组织教职员交流活动或购买纪念品等,开支的金额不受《澳门大学工作餐费指引》第1条所述的上限限制,并须于2019年度预算内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