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购买日起7日内正常故障(需提供购买凭证)
2.若购买日超过原厂出厂日6个月以上,将以维修处理。
产品需经原厂检测确认故障,且无人损瑕疵,附配件齐全,内外序号相符再予以更换新品。
如原厂检测判定并无故障,将原件退回。
1.过保商品,报修时将酌收处理费400元(含税)。
2.如有检修费用产生,将依原厂通知价格加上处理费300元(含税)进行报价确认。
3.若经报价后,放弃维修,仍将收取处理费300元(含税)。
下列情形不在保固范围内:
1. 因天灾、地变、雷击、异常电压、环境因素而发生之故障或毁损者。
2. 重贴、伪造变造产品序号条码,或条码遭毁损而无法辨识保固期限者。
3. 自行或委托未经原厂授权维修之厂商拆卸、改装或更换非原厂零件。
4. 未按使用手册规定操作或因人为不当使用而造成损坏者:包括但不限于不当之放置致产品浸水、腐蚀、掉落、挤压或露在异常之温度、湿度环境下。
5. 产品本体内外之消耗品:如电池、耳机等....消耗品。
6. 产品本体以外支付配件:如纸盒、说明书等....附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