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秀运动员免笔试入学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及要求:
(一)在高中阶段获得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世界青少年锦标赛前十六名(含) 获得者;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赛、亚洲青少年锦标赛前十二名(含) 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前八名(含)的获得者;城运会、全国青少年最高级比赛前三名(含)的获得者;上海市运会冠军获得者(限青少年组项目及指定项目);一级运动员证书及以上获得者。
(二)交验材料:市体育局有关部门颁发的运动成绩证明、运动员注册证、奖状原件、盖有项目中心或协会印章的成绩册和秩序册、盖有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运动成绩证明印章的免试申请表。
(三)免笔试考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素质技能测试。
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考生:
(一)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十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业水平成绩等第对应分:A=100分,B=90分,C=75分,D=60分,F=40分。
(二)参加学院自行组织的校考(专项技能测试)。
校考(专项技能测试) = 专项能力50分 + 专项素质50分,满分100分;
(三)十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之和+校考(专项技能测试)总分=合成分。
三、三校生、历届高中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考生:
(一)参加《统一入学测试》,具体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三)《统一入学测试》成绩×20%+校考(专项技能测试成绩)×80% =合成分;
(二)考生须达到我院当年划定的校考(专项技能测试)资格线;
(三)所有考生按计划及合成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成绩相同按专项能力分、专项素质分、文化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体育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一)考生必须符合市教委2013(62)号文件规定。
(二)报考竞技体育专业条件:必须在2010~2013年中参加全国最高级别及以上的比赛,并获得前八名。
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4年2月11日—2月13日。
现场确认时间:2月22日—2月23日。报名是否成功以现场确认为准。
(一)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齐全考生免《统一入学测试》;
(二)三校生、历届高中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考生需参加市教委组织的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统一入学测试》。
四、《统一入学测试》时间:2014年3月1日上午8:30~10:00。
五、校考(专项技能测试)时间:2014年3月1日下午13:30~16:30;
六、除符合免笔试资格考生外,所有考生均需参加上海体育学院分部(上海体育职业学院)组织的校考(专项技能测试)(详见招生简章)。校考(专项技能测试)分专项能力、专项素质 (按单项制定) 两项。校考(专项技能测试)项目、考试地点:根据考生报考项目现场确认时通知;校考(专项技能测试)仲裁和监督机构由市体育局、上海体育学院分部(上海体育职业学院)有关部门聘请有关专家组成。
新生录取后,上海体育学院分部(上海体育职业学院)将组织学生进行入学教育,入学教育期间学生除自理书籍、资料费、住宿费外,不再支付其它费用。如违反校纪校规,按相关规定处理。
为做好依法自主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市教委对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在上海体育学院招生监督领导小组的监督下,确保整个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并接受市教委、市高招办、区高招办和市体育局有关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