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55号)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条件之一即“建设项目确定的网络、应用、安全等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经测试和试运行合格。”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58号)
第四十一条“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评测内容:
覆盖电子政务全生命周期,从需求分析、设计、编码、实施到上线运行,每个环节都可单独或组合提供评测服务。基于多年电子政务评测经验,提倡从电子政务系统需求分析阶段即引入第三方评测,提供文档审查加系统测试加验收测试的服务模式。
侧重电子政务系统功能性、性能效率、信息安全性、易用性、用户文档集测试,以及根据被测系统建设要求,进行电子政务系统可靠性、兼容性、维护性、可移植性测试。
评测标准:
1) GB/T 25000.51-2016《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 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
2) GB/T 25000.10-2016 《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10部分:系统与软件质量模型》
3) GW0014-2017《国家电子政务工程项目应用软件第三方测试规范》
科技项目验收测试(国家、省、市科技项目验收报告)
科技项目验收测试依据项目合同指标、软件需求说明书以及相关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法律法规等对软件的功能及文档进行系统的验证测试。为项目验收提供有力的依据。
科技项目验收测试:从软件文档、功能性、使用技术等方面对软件系统进行符合性测试,其测试结果证明软件的质量是否符合技术合同或技术报告以及相应的国标准中规定的要求。同时,根据用户的要求,我们可以提供科研项目申报、鉴定组织、省部级或国科研奖励项目申请等相关的内容服务。
主要从事软件产品登记测试(即:软件产品登记第三方检测报告,又称软件减税测试报告,及双软认定的前提报告)、软件科技成果鉴定第三方测试、科技项目验收第三方测试、软件产品确认测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