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会名称为四川省地方志学会。

本会主要由地方志工作机构及地方志专业技术人员自愿组成,是四川省地方志编纂、研究的学术性、行业性、地方性社会组织,为非营利性学术团体。

本会以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及“****”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 团结全省地方志工作者及有关社会力量,努力推动全省地方志的编纂研究工作。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和社团登记管理单位四川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团结和组织四川地方志工作者及省内大专院校、社会科学研究单位的史志理论研究人员,开展地方史志理论研究,宣传普及地方史志知识,开展省内外地方志学术交流。

(二)组织开展方志编纂业务研究,召开方志学术研讨会,选编方志研究论文集,支持会员出版地方志研究著作。

(三)承担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方志类成果的初评推荐工作;定期开展四川省地方志优秀成果评奖。

本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两类。

申请加入本会的个人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三)热心支持和积极参与地方志的宣传、编纂、研究工作,有一定的方志学术水平。

会员入会程序:

(四)获得本会的表彰及优秀成果奖的申报权;

(五)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团体会员负责所在市、州或部门参加省方志优秀成果奖评选的初评推荐;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两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收回会员证。

本会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永兴巷15号2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