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香港消费者委员会于7月15日“选择”月刊第417期发布之报导,该会于香港市面抽验30件面膜产品,其中17件检出“对羟基苯甲酸酯类”成分,含量介于0.01%至0.3%之间,均符合大陆地区之规定标准。
“对羟基苯甲酸酯类”成分具有抑制微生物生长之功用,国际间均允许其添加于化妆品中作为防腐剂用途,以防止产品变质而影响消费者使用安全,我国参酌国际间管理规定亦允许使用于化妆品中,并针对该类成分之总含量订有限量1.0%。经查香港本次抽验结果,所有面膜产品之“对羟基苯甲酸酯类”成分均符合我国限量规定。
食品药物管理局为保护消费者之健康安全,持续监测市售化妆品之品质,针对市售产品之“对羟基苯甲酸酯类”成分进行检测,截至目前为止,产品品质均符合标准。呼吁消费者选购化妆品时,应检视其标示是否完整清楚,尤其皮肤容易过敏者,建议可于产品使用前进行小区域之敏感性测试,避免购买来源不明、标示不清或不适合自身肤质之产品使用,以免造成伤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