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局开展了建材等2类产品质量“双随机”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告。

本次抽查了肇庆市建材等产品12家企业生产的12批次产品。经检验:建材产品11批次,不合格产品1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9.09%;轻工产品1批次,未发现不合格。 (见附件)

对本次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我局已责成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依法组织复查;对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