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因应日益严峻之中国大陆非洲猪瘟疫情,请加强防疫。
一、为共同防堵非洲猪瘟入侵我国,“不自国外携带肉类产品入境”、“不自国外网购肉类产品寄送台湾”、“不到国外畜牧场所参观”、“携带肉类产品入境最高处100万元罚锾”、“跨境网购肉类产品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300万元以下罚金”。
二、请慎选食材、落实食材验收不采购疫区产品,做好厨余管理等机制。
三、相关防疫宣导资讯说明如下:
1、因届寒假及农历春节期间,教育部另制作非洲猪瘟“旅客返台要注意!”宣导单张电子档,请各校教师于学生家庭联络本/簿张贴,以提升宣导效益。
2、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提供裁罚基准及防范非洲猪瘟来袭相关电子档,请于学校网站公告,并提供教职员工生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