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产品:仿瓷美耐皿餐具、各类发泡产品、各类吸塑片材产品、各类塑料注塑产品、
各种吹膜产品、各购物袋、塑料袋等产品。
注 意:开封后立即使用,以免受潮。
适用于以PP、PE、PS、ABS、TPR、TPU、EVA等,以及其他种类之热塑性塑料为基底之产品。
(二次料亦可混合使用)
添加本产品之塑料制品,废弃掩埋约一年后,可完全降解。
特性 1.符合RoHs规范,并获SGS检验合格。
2.使用本产品不影响原塑料之物性。
3.使用本产品无需更改作业条件及工作机台。
4.添加本产品所制成之各类塑料制品于废弃处理时,燃烧不产生毒气。
备注 无 使用添加本产品之美耐皿餐具,符合欧洲、美国、日本、中国等地之食品接触材料检验规范。
本公司在中国成立‘理方材料科技(上海)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