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日出版的第八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一组,公布了法律及行政长官批示各一份,现简介有关内容。
自澳门大学新校区启用之日起至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为止,澳门特区法律适用于澳门大学新校区。为澳门特区法律适用于澳门大学新校区的效力,该校区视同位于澳门特区以内的地域。如澳门特区法律针对不同区域而订定不同的规定,则澳门大学新校区视同位于仔岛以内的地域。
自澳门大学新校区启用之日起至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为止,具法律效力的公法或私法上的所有行为及合同在澳门特区的适用范围视为包括澳门大学新校区,不论该等行为及合同是在澳门大学新校区启用日之前或之后作出。如上述所指的行为及合同订定或经修改后订定其适用范围不包括澳门大学新校区或仅限于澳门特区内的特定区域,则不适用上述的规定。
第27/2013号行政长官批示,发行并流通以“中国内地景观 五”为题,属特别发行的邮票。行政长官经考虑邮政局的建议,除现行邮票外,自二零一三年三月一日起,发行并流通以“中国内地景观 五”为题,属特别发行的邮票。发行含面额十二元邮票的小型张二十万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