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定于2021年9月下旬至12月下旬期间,对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办)、市人社局、市公用产业集团、市金融发展集团、市城**司等7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丁蜀镇川埠村、大港村等12个村(社区)开展对村(社区)巡察。

依据《中国***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设专门举报电话(可同时接受微信、短信 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至17:00)和邮政信箱等(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