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党委部署,第二巡察组于2020年9月16日至10月25日,对经济管理学院党委开展巡察。根据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经济管理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问题举报,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以及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举报,将按规定转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问题和情况。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和情况,巡察组在我校逸夫楼B座步梯连廊处设置“巡察组意见箱”。
现场接访、电话举报受理时间:8:30—17:00
通信地址: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吉林化工学院巡察办(转第二巡察组) 邮编:132022
**、举报通道在2020年10月25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