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2年沈阳市农牧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7日。公示期间如发现评审通过人员有不符合评审条件、弄虚作假等问题,可以通过电话、来访或信函等方式向沈阳市农牧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办事机构反映。反映问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
通信地址:沈阳市农业农村局人事人才处(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36号)
康平县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康平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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