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为提倡正当休闲活动,培养学生表演才能,并凝聚班级共识,特举办本比赛。
2.其他才艺组:乐器伴奏歌唱、各项乐器弹奏、自弹自唱、戏剧表演、戏曲、相声、舞蹈、扯铃…等各项才艺皆可报名。
初赛:1.卡拉歌唱组:各班先举行初赛,并选出优秀同学,不限报名组数(可一人、二人、多人合唱),代表班级参加各年级复赛。
2.其他才艺组:各班先举行初赛,并选出优秀同学,每班同性质至多提报一队参加复赛。
复赛:1.卡拉歌唱组:由评审举牌,三个叉即下台,无举牌则唱至第一段副歌结束。
2.其他才艺组:
(1)分各性质进行评分,择优进入决赛。
(2)每组表演人数至多8人(含检场人员至多10人)。
(3)每组表演人员以班级为单位。
(4)每组表演不超过5分钟,5分钟一到即中止表演。
(2)依评审分数进行总分加总排序。
(2)依决赛总组数取前二分之一为优胜队伍。
共同注意事项:不可重复报名,参赛者服仪应以活力、大方为主,不得过分奇装异服或过度暴露;若著本校制服上台演出,必须符合本校服仪标准,违者取消参赛资格。
(五)评审委员:初赛由各班导师评选,复赛由学务主任敦聘本校艺能科老师评分,决赛由校长敦聘本校艺能科老师及各专任老师评分。
(二)获奖同学得于其它各重要场合征调表演。
七、本计划经陈 校长核准后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另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