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11月26日公布《关于开放宽频接入市场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拟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宽频接入网络设施建设和运营,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宽频接入网络的投资并与基础企业开展合作,鼓励民营企业提供宽频转售服务。
征求意见稿提出,支援民营企业开展宽频接入网业务试点,试点企业可以建设宽频接入网业务所需的基础网络设施,为用户提供宽频上网服务。试点企业按照光纤到户国家标准要求和共建共用的相关原则,可以建设从用户端到网络接入服务器范围内的全部或部分有线通信网络设施,可以开展相应的网络元素出租、出售,其中取得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经营许可的试点企业还可以自有品牌向最终用户提供宽频上网服务。宽频接入网业务属于基础电信业务。
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宽频接入网络的投资并与基础企业开展合作。支援民营企业以资本合作、业务代理、网络代维等多种形式和基础电信企业开展合作、分享收益,并以基础电信企业品牌为用户提供宽频上网服务。鼓励民营企业提供宽频转售服务。支援拥有互联网接入服务(ISP)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民营企业,从基础电信企业租用接入网络资源,以自有品牌为最终用户提供宽频上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