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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深圳禁摩通告最新规定(道路范围+时间+处罚措施)
2018年深圳对于摩托车进行了大规模的整治和禁行政策,这个对于市民来说还是有很大的好处的,毕竟摩托车速度快,机动性好,容易在城市乱闯,但是摩托车驾驶者就不开心了,下面给大家分享最新的禁摩政策。
2018年2月1日,深圳交警在其官网发布《深圳市公安局关于继续禁止摩托车在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区内道路行驶的通告》、《深圳市公安局关于继续在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区和光明、大鹏新区部分区域道路禁止摩托车行驶的通告》。
根据通告,深圳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区内道路全面禁止摩托车行驶,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区和光明、大鹏新区部分区域道路禁行摩托车。
(二)大鹏街道:除坪西路、鹏飞路、葵鹏路外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三)南澳街道:除南西路、坪西路、海滨路、同富路外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四)葵涌街道:除坪葵路、坪西路、葵鹏路、盐葵路外区域的所有道路。
摩托车,含二轮、三轮及轻便摩托车。(PS:超标电动车也禁止)
上述禁行时间、?行道路不适用于执行任务的特种摩托车。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违反禁行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112条第一款,扣留车辆,处2000元罚款;
持有深圳合法有效牌照,但未在2007年1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摩托车提前报废及补偿手续的摩托车,可以在深圳非禁摩区域、道路内行驶,但不得进入禁摩区域、道路行驶。
大家最好遵守相关规定,毕竟摩托车行驶还是非常危险的存在,对自己和别人都有好处,最好不要在规定的范围内驾驶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