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沙洋县检察院首次远程庭审两起刑事案件,并当庭进行宣判。开庭仅30分钟,两起案件就庭审结束。

当天上午,由公诉人彭佳燕出庭公诉的周某某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公诉人赵勇出庭公诉的代某贩买毒品、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在该院远程视频室分别进行开庭审理。庭审中,公诉人通过高清视频音频传输系统宣读起诉书、“隔屏”讯问被告人、举证示证、进行法庭辩论,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精准指控犯罪。这两起案件均是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沙洋县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后并当庭宣判,对周某某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罚金2000元;对代某以贩买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罚金7000元。

“办公室和远程视频室都在一幢办公楼,不到两分钟就可到达,这样可以为我们节约出更多的时间放在办案上。”出庭公诉人如是说。庭审过程公开透明、有条不紊。“足不出户”开庭审理刑事案件,这种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线上模式”,体现了“智慧公诉”的高智、高效,节约了诉讼资源,提升了诉讼效率。(通讯员 李仕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