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化学制剂:包括有机化学制剂及无机盐类制剂等。
微生物制剂:用于作物病原、害虫、杂草防治或诱发作物抗性之微生物,或其有效成分经由配方所制成之产品。其微生物来源包括:细菌、真菌、病毒和原生动物等,一般由自然界分离所得,惟也可再经人工品系改良,如人为诱变、汰选或遗传基因改造。
生化制剂:生物性化学制剂,如性费洛蒙等。
天然素材:天然产物不以化学方法精制或再加以合成者。
农药增效剂:添加于成品农药以改进其物理性质、增强成品农药药效之化学制品。
新有效成分原体(A原体) 尚未核准登记之有效成分,或已登记未满八年之新有效成分之农药原体。
登记届满八年原体(D原体) 已核准登记届满八年之农药原体。
(二)成品农药:(农药管理法第五条第二项所定义者属之)
新有效成分(A) 尚未核准登记之有效成分,或已登记未满八年之新有效成分之成品农药。
新剂型、新含量(B) 剂型或含量与已核准登记之农药不同之成品农药或混合剂。或变更较安全剂型者。
新增使用范围(C) 剂型及含量与已登记之农药相同,但新增使用范围之成品农药。
登记届满八年(或称学名药)(D) 有效成分、剂型、含量及防治对象均与已核准登记满八年药剂相同之成品农药。
新剂型、新含量、且新增使用范围(BC) 属于B类农药,且其有效成分新增使用于其他范围上之成品农药。
新剂型、新含量(原体未审查)(BD) 属于B类农药,但原体未曾审查过之成品农药。
新剂型、新含量、且新增使用范围(原体未审查)(BCD) 属于B类农药,且其有效成分新增使用于其他范围上,但原体未曾审查过之成品农药。
新使用范围(原体未审查)(CD) 属于C类农药,但原体未曾审查过之成品农药。
已核准登记届满八年(新原体来源)(DD) 属于D类农药,但其原体来源未曾审查过之成品农药。
1. 田间试验设计书应依农药田间试验准则规定之试验规范撰写。
2. 药效试验、药害试验及残留消退试验试验规范(附件一)。
4. 试验设计书封面应有委托机构及试验机构之负责人(或代表人)及试验人员签名或盖章。
5. 应检附试验单位同意接受委托之文件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