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尔县政府后勤办暖廊建设项目工程由噶发改字〔2020〕396号批准建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发包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选定施工承包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暖廊50.20㎡等。
1.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在藏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投标申请人于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21日,每日10时30分至13时30分、16时0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噶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报名。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拟承建本项目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证书以及三险证明材料;
3.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公证书和经办人身份证;
4.近三年(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之日起)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6.企业相关的其它资信材料。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无线胶装成册并需加盖公司鲜章。
本公告在《噶尔人民政府网》上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