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受邀投标人:
经招标人研究决定,对本工程招标文件内容更正如下:
原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20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现更正为: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28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
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7日9时30分,现更正为:2023年2月14日9时30分;
原招标文件P8页第1.10.2条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3年1月28日16时30分,现更正为:2023年1月29日16时30分。
原招标文件P8页第1.10.3条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23年1月29日16时30分,现更正为:2023年1月30日16时30分。
原招标文件P8页第2.2.1条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月28日16时30分,现更正为:2023年1月29日16时30分。
原招标文件P8页第2.2.2条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2月7日9时30分,现更正为:2023年2月14日9时30分。
原招标文件P9页第3.4.1条投标保证金递交期限2023年2月6日16时30分,现更正为:2023年2月13日16时30分。
本项目的其余内容不变,如招标文件有与本公告不一致的地方均以本公告为准,特此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