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正处于关键时期,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近期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渝教安发〔2020〕8号)文件精神,在关注疫情、加强防范的同时,务必要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有关温馨提示如下:
一、在加强校区人员进出管控时,不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及时清理杂物,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二、酒精等消毒液体属于易燃易爆品,燃点低,遇火、遇热易自燃,使用时要避开烟头、明火、电熨斗等热源,给电器、灶台等消毒时,应先切断电源火源,冷却后再进行;不慎引燃时可用灭火器、灭火毯、湿衣物等覆盖灭火,严禁用水泼、扇风等不当方法。按规定和需要采购、存放和取用,存放时应置于阴凉、通风的库房内,防止阳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远离火种、热源及其他易燃易爆物体,并指定专人保管,明确安全责任人,做好台账记录。
三、不得擅自使用明火,不乱扔烟头。不使用大功率电器,例如: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饭锅、电热水袋、电热毯等。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四、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充电设备使用完毕要及时取下,外出时要关闭电源总开关。
五、家庭要做好“三清三关”(清阳台、清走道、清厨房,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清除家庭火灾隐患,远离火灾危害,确保人身安全。
六、遇初起火情时莫慌张,可大声呼喊、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并及时报119火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