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法制局预订于108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2时至5时,假中市府台湾大道市政大楼4楼集会堂,举办108年度“消费者保护法规讲习”,课程内容除介绍与保险理赔、银行贷款、抵押、信用卡或购买基金、股票、期货等金融商品或服务方面之相关的法令及案例外,还有介绍消费者如何债务问题及相关法令等,因场地座位有限,欢迎民众踊跃报名参加,额满为止。

现代社会大众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与金融服务业打交道,小从信用卡、保险及投资理财,大到买车、买房的贷款等,多与金融服务业有关,因此衍生的金融消费争议也逐年增加。此外,现代人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品质、满足各种物质上的欲望,多会以借贷或分期付款等方式来购买高额的商品或服务,当支出远大于收入,难免会有债务产生;如何有效清理债务,不误入坊间不肖业者打着代办、协助清理债务但实际却创造更多的债务陷阱,也是民众应该急需认识的重要课题。

为让民众对金融消费者保护法与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相关规定及常见消费争议类型有所了解,建立正确的金融消费观念,以达到预防胜于救济的效果,确实保障消费者权益。台中市政府法制局除利用各项活动场合进行消费者保护业务宣导外,特别与财团法人金融消费评议中心(下称金评中心)及财团法人法律扶助基金会台中分会(下称法扶台中分会)合作,邀请金评中心讲师及法扶台中分会执秘李美玉律师,讲授以下课程,其报名资讯如下:

一、课程名称:“台中市政府108年度消费者保护法规讲习”课程。

二、课程时间:108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2时至5时。

三、课程地点:台中市政府台湾大道市政大楼4楼集会堂(地址:台中市西屯区台湾大道3段99号4楼集会堂)。

四、报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8年9月16日(星期一)止,额满立即截止报名。

还有,民众如有任何消费问题,除在上述日期参加课程外,可以在平日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利用市话或手机拨打全国性消费者服务专线“1950”(付费电话),由台中市政府或消费者所在地县(市)政府消费者服务中心人员为您服务,或在平日上班时间亲至台中市政府消费者服务中心进行现场咨询。

此外,民众如有金融消费问题,也可以拨打金融消费评议中心免费专线0800-789-885进行电话金融消费咨询,或在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三(服务时间:上午10时30分至12时及下午1时至4时),亲至台中市政府消费者服务中心现场咨询。至于债务问题,也可以请拨打法扶全国七码专线412-8518转2(市话请直拨,手机加02)迳洽电话法律咨询中心,欢迎民众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