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这次调整引发多方关注,但重庆当地一位房地产业内资深人士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这次属常规调整,并不反映该政策的松紧变化。

这是自2011年1月启动房产税征收以来,重庆市第二次就试点方案进行调整。2011年9月,重庆市将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扩展至主城区内的存量独栋商品住宅。尽管已作出上述调整,但由于该方案立足对高端住宅进行征税,使得总体征税范围并不大,且征收税额有限,这对改善当地财政收入状况并无明显效果。

重庆市财政局副局长何志明此前表示,自2011年1月个人住房房产税开征,截至当年11月30日,重庆共征收房产税约1亿元。这与当年重庆801.5亿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相比,显得微不足道。自此以后,重庆市再没有公布过房产税的征收额度。

据上述业内人士估算,随着征税范围扩大,今年重庆房产税征收额可能有所提高,但提高幅度有限,仍不足以给当地的财政收入带来明显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