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发布了《2018年度第十一批 符合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的公告》,其中发布的“2018年度第十一批电动车”目录中共计列入102款纯电动车型和1款燃料电池车型。

本批次共有28家车企的103款新能源纯电动车型入选。

1、安凯汽车入选13款车型,均为纯电动客车;

2、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南京金龙客车2家车企分别列入11款纯电动车型;

3、珠海广通汽车入选7款纯电动车型;

车企入选车型数量详情见下图所示。

据统计:北京市截止目前累计发布了11批符合环保排放标准的车型目录,共76家车企的529个车型入选,从车企累计入选的车型数量看,

1、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入选车型较多,累计入选70款;

2、南京金龙客车累计入选49款;

3、上海申龙客车、北汽福田2家车企分别累计入选32款;

6、珠海广通、重庆长安2家车企分别累计入选16款。

2、从动力类型看:入选纯电动乘用车142款;纯电动客车216款;纯电动专用车169款;燃料电池客车2款。

以下是2018第11批符合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公告原文:

根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经审核,现将2018年度第十一批符合国家标准和我市地方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动力机械、发动机的生产企业、产品及其污染物控制装置予以公告。

一、轻型汽车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18352.5-2013)排放标准。

二、重型柴油发动机和重型燃气发动机实施《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V阶段)》(GB17691-2005)、《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台架工况法)》(DB11/964-2013)标准中第五阶段排放控制要求。

1.2018年度第十一批达国Ⅵ排放标准6b阶段的轻型汽油车(PN排放:6.0×1012(个/km);RDE:仅监测结果;耐久里程:16万km)

3.2018年度第十一批达国Ⅴ排放标准的轻型汽油车(带IUPR)

4.2018年度第十一批达国Ⅳ排放标准的重型汽油车(带OBD)

5.2018年度第十一批达国Ⅳ排放标准的重型汽油发动机(带O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