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开始,泰安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将启用高速公路智能交通安全系统,使用新增及原已启用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208处。

设备将对机动车超速行驶,低速行驶,倒车、逆行,违法停车,客车上下乘客,占用应急车道,大型车长期占用左侧车道,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禁止标线指示,骑、轧车行道分界线及不系安全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录像取证。

1、K510+100(即510公里+100米处,下同)

10、K528+900 (新泰停车区出口)

11、K529+100 (新泰停车区入口)

12、K530+500

其中,K537+500、K530+500、K510+100等3个点位有固定测速功能,在任意两个点位之间实行区间测速。

其中, K507+934、K498+250、K484+870、K471+700、K466+300、K456+905等6个点位有固定测速功能,在任意两个点位之间实行区间测速。

其中,K456+905、K463+600、K471+150、K481+400、K498+270、K507+934等6个点位有固定测速功能,在任意两个点位之间实行区间测速。

其中,K158+370、K151+580、K145+270、K134+910等4个点位有固定测速功能,在任意两个点位之间实行区间测速。

其中,K47+270、K44+910、K36+800、K29+930等4个点位有固定测速功能,在任意两个点位之间实行区间测速。

其中,K5+070、K12+330、K27+780、K37+600、K49+060、K61+740、K75+600、K85+410等8个点位有固定测速功能,在任意两个点位之间实行区间测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