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民共主(英言Constitutional monarchy),通曰君主立宪,略云君宪,言君主固九五至尊,居万民之上。而立宪法,则但享名誉,权利无别于公民。英国光荣革命后始有之。
所以称共主者,谓民权之不可轻,而君主亦不可无。国有上下交争,虽致革命,而有皇室显族,覃施之深,自不待言。而况为帝者,传统所及,荣华之外,维系朝纲者,君臣之道也。故虽百千权贵,而得一无上君主为之制衡者,有国之权。此即立宪所由来,立宪何?以限君权,以伸民权者也。
考古今君宪,其类大抵二分,有实权者,有虚君者。又或有二元之君主,或有议会之君主也。
此页二〇一九年一月三一日 (周四)一一时五九分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