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千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 修订计划〉的通知》 (建标[2013] 6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 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对《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 - 2008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 取消了锅炉房热工检测与控制一章;
2. 增加了建筑电气节能、 绿色建筑电气设计、 弱电线路布线系统三章;
3. 对保留的各章所涉及的主要技术内容进行了补充、 完善和必要的修改。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市建筑设计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悉地(北京)国际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避雷装置安全检测中心、上海市防雷中心、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ABB(中国)有限公司、上海高桥电缆集团有限公司、通用(天津)铝合金产品有限公司、沈阳斯沃电气有限公司、沈阳宏宇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华凌电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