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铜陵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铜政办〔2018〕21号),正式在全市建立了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重点将顺安河入江口、长江铜陵段陈家墩、长河枞阳大闸等三个国家考核断面纳入生态补偿范围,我市三个断面,陈家墩断面、枞阳大闸断面、顺安河入江口断面,水质分别为II类,III类,II类。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的2019年安徽省十六个地市地表水质量排名,我市地表水质量位居全省第四。全年累计获得省级生态补偿资金550万元。

2020年,我市将继续依照《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铜陵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对顺安河入江口、陈家墩、枞阳大闸三个国家考核断面进行生态补偿赔付。

2020年1-10月,枞阳大闸断面优于考核标准三次(1、2、5、6、7月),获得生态补偿资金250万元。(11月份监测结果未出)待省财政厅通过年终结算的方式拨付资金后,由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专项用于水污染综合整治、水生态环境保护、监测能力建设等方面。2020年1-10月,顺安河入江口断面优于考核标准7次(1、2、3、4、5、8、9月),获得生态补偿资金350万元。2020年1-10月,陈家墩断面均达到国家考核标准,暂无补偿资金(11月份监测结果未出)。自评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