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原因:为盘活资产,提高资产收益。

2、出租用途:住宅使用。不得用于餐饮、酒吧类经营,不得转租。

3、出租期限:1-3年。自出租方向承租方交付标的房屋之日起算。该租赁标的期满,承租方应如期交还。承租方逾期归还,每逾期一日应向出租方支付正常日租金3倍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出租人造成的各项损失。

付三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且出租人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

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人、承租人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人承担。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治安费、有线、电话等各项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1)资信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分企业),且能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等材料的企事业单位。

(2)信用良好,无犯罪记录的自然人,并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在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及物业现场公告招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