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李建武为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黄秀莲为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任命崔春柳为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任命谢健生为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任命黄焕棠为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任命张东明为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任命邹建忠为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免去崔春柳的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免去谢健生的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免去张东明的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邹建忠的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免去李伟亮的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