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及云南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我校已完成第二学士学位第一批学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第二批招生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收2020年云南省内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云南省内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2. 所报考的专业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URL]),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3. 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4. 身体健康,符合专业录取的要求。体检标准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云南省教师资格体检要求等有关规定执行。

我校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泰语、物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音乐学。

(1) 学校招生办公室于报名结束后1周内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考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予以公示。

(2)公示期结束后,各专业组成专家组进行综合面试。着重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

(1)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2)拟录取名单在玉溪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学校报云南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2020年8月8日—2020年 8月20日, 考生报名;

2020年8月21日—2020年 8月22日, 考生资格审核;

2020年8月23日—2020年 8月24日,公布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名单;

2020年8月25日,组织综合面试并公布结果,考生可在玉溪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具体日程安排详见玉溪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招生信息网通知。

1.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相关违纪上报云南省教育厅。

2.其他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代码:11390 学院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34号 邮编:65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