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以及《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2〕12号)文件精神为深入实施 “阳光招生” 做好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2022年“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考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2022〕8号)和《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考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教育厅〔2022〕12号)精神,为深入实施“阳光招生”,贵州中医药大学世真学院做好2022年招生工作,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学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根据招生专业要求和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人数,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划定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对生源不足的专业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报考我院“专升本”的考生,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在线的情况下,按总分(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排序,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的,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化考试成绩再次相同的,按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录取到我院的学生,修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学院相关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入学三个月内,学院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重新审核。复试不合格者,由学院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资格。
第十一条本章程由高校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