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参加甄试人员名单及甄试报到时间一览表”、“甄试进行程序及应考人注意事项”

主旨:公告“109年第10次台北市政府各机关约聘雇人员暨专案技工及公立幼儿园契约人员甄试”参加甄试人员名单及甄试相关事宜。

一、为因应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敬请109年9月27日参加“109年第10次台北市政府各机关约聘雇人员暨专案技工及公立幼儿园契约人员甄试”之考生自行配戴口罩,并于甄试现场提供酒精进行手部消毒作业及量测体温。倘无配戴口罩或经体温量测有发烧情事者(额温≥37.5°C,耳温≥38°C),禁止入场。为使试场环境安全无虞,本次甄试不开放陪考家属入场。另请填具线上“因应新冠肺炎个人资料搜集、处理及利用之告知暨同意书”表单(网址:[URL]),并于甄试当日手机出示电子信箱表单以供查验。

二、甄试时间:109年9月27日(星期日)上午9时10分至下午5时5分。

三、甄试报到地点:台北市政府第二行政中心2楼(台北市万华区艋舺大道101号2楼)。

四、109年第10次台北市政府各机关约聘雇人员暨专案技工及公立幼儿园契约人员甄试简章。

五、109年第10次参加甄试人员名单及甄试报到时间一览表(如附件1)。

六、甄试进行程序及应考人注意事项(如附件2)。

八、参加甄试之人员,请于甄试当天携带“身份证正本”或“驾驶执照正本”、“护照正本”、贴有照片之“健保卡正本”等,依指定时间及地点办理报到,并由导引人员带至试场等候区,如经试场唱号人员唱号3次仍未到场者,即丧失应考资格,事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补行应试。

九、依个人资料保护法,避免人格权受侵害之立法意旨,本甄试将不另行公告报名应缴表件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资格人员名单,报考人如对报考公告结果有疑义,应于甄试日期、地点及参加甄试人员名单公告当日起算3日内(不含例假日)以电话(02-23085231)或传真(02-23085502)方式向台北市就业服务处提出复查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报考应缴表件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资格疑义复查结果倘有变更参加甄试人员名单,将于109年9月23日上午10时公告于台北市就业服务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