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研究工作中做出过优秀成绩;

2.申请资助项目应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或应用价值,具有创新性和前沿性;

3.具备完成申请资助项目的基本工作条件。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请:

(1)在本期博士后工作期间已经获得过一次资助金;

(2)在本期博士后工作期间曾申请过两次但均未获批准;

(3)将在六个月内期满出站。

1.请登陆中国博士后网[URL],点击进入“中国博士后基金申请系统”,按申报说明下载申请书,填写后直接上传到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2.?网上申报表格提交后,请打印输出纸质材料一式九份(含原件三份复印件六份)。

3.?申请表中“投送一级学科”、“二级学科”是指申请资助项目所属的学科领域,不是指博士后所在流动站的学科;若是交叉学科或跨学科,则应填写所涉及的主要学科名称。学科名称须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的标准名称填写。

5.申请表上“申请者所在单位审核意见”由学校负责填写并加盖公章。

请于2009年9月9日前,将纸质申请表一式九份及100元评审费交到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