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成都市金堂县鑫峰混凝土有限公司鑫峰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建设内容:鑫峰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因原厂址规划原因对其整体搬迁重建,项目位于成都 市金堂县淮口镇红岩村四组。公司投资1200万元,建设2条HZS-90混凝土拌 合生产线,同时设置除尘系统,年产商品混凝土6万m3。项目性质、生产地点、生产规模、生产工艺、污染物及治理措施等均与《成都市金堂县鑫峰混凝土有限公司鑫峰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一致。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7日至2020年12月14日(20个工作日)